回答您,
是的,返程日期超过签证日期是不给出境的。
您可以在12月21日之前办理留学签证,这和您的旅游签证是不冲突的。
当然如果您去了菲律宾之前,没有办理成留学签证,
那么也就是说您的旅游签证就只能在2008年的12月21到期,那么您当然最好不要去买明年5月的返程机票了,
那不是浪费钱吗,
不过说实话,我听说过有您这样的情况,最后到大使馆求助,最后还是续签3天返程的事情。他们的机票就没有退,按时回国了,
不过我不敢保证,现在的却可以这样续签,所以就没有给您说。
我的建议是,抓紧时间办理留学签证,下来后就可以买明年的返程票了,这样保险。
如果非要过去再签,没有人可以保证您一定能签下来,签不下来您不就麻烦了吗,
再说,我是先收到入学通知再办留学签证的,也就是再国内办的,
去了以后就省很多事情。
还有什么问题您可以尽管问。
菲律宾对于签证要求也是很严格的。没有工作签证,在任何一个国家工作都是违法的,除非你的签证上面明确写明你可以从事多少小时的工作,而且会写明什么类型的工作。
但是,只要你的老板不举报你,你的同事不举报你,你就没有问题。你同事不可能知道你是旅游签证去工作的。所以基本上没有什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