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A“杰出人才”移民,审批时间短,费用低,直接获得永久绿卡,是美国移民第一优先级别。都说EB-1A要求太高,要求必须是杰出人才,那么,什么样的人才属于“杰出人才”呢?我们是否达到申请条件呢? 其实,EB-1A相较于其他美国移民方式,确实相对要求较高,但似乎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不可攀。所以,在选择移民美国用什么方式和类别之前,希望各位能充分了解自己的情况,选择更加适合自己的方式。每年申请人数却没有那么多,对于EB1A的申请大家普遍存在以下误区。
误区1:只有像诺贝尔奖(Nobel Prize)这种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移民?奖项的知名度不是绝对,只要申请人证明所得奖是该专业领域中重要奖项,且足以证明申请人是该领域金字塔顶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误区2:如果没有得过任何奖项就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 得奖与否不是杰出人才认定的唯一标准,可用EB1A申请十项标准为准备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文件。
误区3: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必须符合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申请人不需“十项全能”,移民法规规定只要十项标准中符合三项以上即可申请,选择适用自己以及优势 突出的方案申请。
误区4:十项标准中各项都必须缴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杰出人士移民(EB1A) 不需要以凑数方式交齐十项标准证明文件,只需选择其中适用标准,过多品质不佳丶分散注意力的证明文件反而不利申请。
误区5: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雇主申请”。
误区6:没有美国工作offer,不易申请通过杰出人才移民(EB1A)审查 杰出人士移民(EB1A)不需要“工作offer”。
误区7: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EB1A)将使困难度大增 美国移民局(USCIS)审核重点在于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内申请或是境外申请无关。
误区8: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请失败将留下记录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美国移民局(USCIS)采个案审查,依申请案内容而定。法规也没有禁止重覆申请。只要申请人没有蓄意提供假材料欺骗移民官,申请人在失败后仍可重新申请。
EB1A美国杰出人才申请条件,申请人满足下面3条或以上:
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专业协会会员
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成就
担任过评委
在其领域,做出过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刊物期刊等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申请人在工作机构、专业组织担任主要领导
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有票房收入、DVD等的销售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