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在香港教育局的统计分类,香港的中小学校分为:官立学校、津贴 / 资助学校、直资学校 (“ 直接资助计划 ” 学校 ) 、私立学校、国际学校。
1 、所谓官立学校,是指政府创办和经营的学校,政府承担这些学校的所有开支,并且学校教职工属于公务员。2011-2012 学年,在香港 1092 所 ( 同时办有中学和小学的单独计算 ) 中小学校中,仅有 6% 属于官立学校。
2 、所谓津贴 / 资助学校,是指由社会团体 ( 宗教团体、商会、慈善组织、同乡会等 ) 创办的,由政府提供全额资助为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教育。津贴学校除了所有权、以及由办学团体委任的校管理和其教职工退休待遇不同外,在收生、课程设置、教学语言的选择、教职工薪级表等方面与官立学校没有差异。政府制定了《教育条例》、《教育则例》和《资助则例》等条例规管这些学校的日程运作。这类学校属于非营利学校,占全港学校总数的 72%。
3 、目前在香港通常所指的私立学校是指不接受政府财政补贴、由独立团体创办的学校,因而不包括上述的津贴 / 资助学校。这类学校主要依靠学费运转,有的是为了保持学校的独立性不接受政府资助,办学不以营利为目的 ; 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不接受政府资助。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政策标准,规范办学团体和学校的行为,并不直接介入学校事务,由办学团体自我管理。这类学校占总学校数的 7.7%。
4 、直资学校指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参加 “ 直接资助计划 ” 的学校。在资金来源上,这类学校可以收费也可以获得政府财政补贴,一学年的收费水平从几千元到 6-7 万元不等,在办学上享有私立学校的自主权。直资学校有的是原来的私立学校参加 “ 直资计划 ” 转为直资学校的,有的是津贴学校参加 “ 直资计划 ” 转为直资学校的。这类学校占总数的 7.7%。
5 、以上几类学校提供的是本地课程教育,除此外,还有一批国际学校提供国际课程。在香港的外国人家庭以及本地不少中上阶层家庭会送子女到这类学校就学。这类学校基本靠高额的学费维持运转。这类学校占总学校数的 6.6%。
6 、如果单纯从所用权来区分,除了官立学校,其他学校可说都属于私立性质的,也就是说 94% 的中小学都属于私立性质的学校。不过在香港,大家习惯上把官立学校和津贴学校归为一类,统称为官津学校,因为这两类学校的日常运转都是由政府财政全额供养的。而上文分类中所指的私立学校和国际学校是基本不获得政府补助的,唯有直资学校既能获得不低于同规模的津贴学校补助的中位数,也可以收取一定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