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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攻略第八篇—使馆注册篇

来源: 留求艺留学 更新时间:2025-12-17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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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

留学攻略第八篇—使馆注册篇

凡持有效因私护照,以接受高等教育、攻读学位为目的,与俄罗斯正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签署“留学合同(协议)书”,办妥入学手续和居留签证登记,进入本科以上(含本科)阶段学习的中国公民均可以自费留学生身份自愿前来办理登记手续。

凡在俄罗斯各类俄语培训班、补习班和高校预科系自费学习的、尚未进入或不打算进入本科以上阶段学习的中国公民,因不具备留学生资格,不予登记。

注册

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教育处发布留俄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已于2013年1月10日起正式启用该系统,取消原有纸质注册。

请留学生登陆使馆教育处网页(www.euru.org),该网页的左上角即是留俄学生网上服务系统登陆口。在网上服务系统填写相关注册信息,并提交教育处审核。教育处将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注册信息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即表明网上注册已完成。

留学生可在任何能上网的地方自行登记注册。如填写过程中或填写完成后出现问题,请将问题发送至管理员邮箱jjguo@cscse.eu.cn。

所有留学生的注册手续必须在正式入系后3个月内办理。

已经做过网上注册并开具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同学,如果又返回俄罗斯攻读更高一级学位,也务必在正式入系后3个月内重新进行网上注册。

各使(领)馆领区管辖范围

— 驻俄使馆教育处(莫斯科):除以下州之外的其他省份。

—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教育组:圣彼得堡市、列宁格勒州、摩尔曼斯克州(摩尔曼斯克市)、诺夫哥罗德州(大诺夫哥罗德市)、阿尔汉格尔斯克州(阿尔汉格尔斯克市)、普斯科夫州(普斯科夫市)、卡累利阿共和国(彼得罗扎沃茨克市)

—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斯维尔德洛夫斯克州(叶卡捷琳堡市)、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克拉斯诺亚尔斯克市)、新西伯利亚州(新西伯利亚市)、鄂木斯克州(鄂木斯克市)、秋明州(秋明市)、车里雅宾斯克州(车里雅宾斯克市)

—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教育组:伊尔库茨克州(伊尔库茨克市)、赤塔州(赤塔市)、哈卡斯共和国(阿巴坎市)、布里亚特共和国(乌兰乌德市)、图瓦共和国(克孜勒市)

—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哈巴罗夫斯克市)、阿穆尔州(布拉格维申斯克市)、犹太自治州(比罗比詹市)、萨哈林州(南萨哈林斯克市)

—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符拉迪沃斯托克市

联系方式及接待时间

  1. 驻俄使馆教育处

对外接待时间:星期三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 18:00

星期五 上午:9:00—12:00

电子邮箱(E-mail):jiaoyuchu095@163.com

教育处网站: www.euru.org

驻俄罗斯大使馆网站: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119330,г. Москва,Воробьевы горы,ул. Дружбы,дом 6,Посольство КНР в РФ,Отдел по делам образования

附近地铁站:Университет

注意:留学人员请在对外接待时间来教育处办理有关事宜。如有紧急情况需在非接待日来教育处办事,请事先与相关人员预约。如在非工作时间有突发紧急情况,可与使馆传达室24小时值班电话联系:8-499-9518443,领事保护值班电话: 8-963-6201852

  1. 驻圣彼得堡总领馆教育组

对外接待时间:星期二 下午:15:00-18:00

星期四上午:09:00-12:00

联系电话/传真: 8-812-3550673

网站: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199226,г. Санкт-Петербург,ул. Нахимова,

дом 7,корпус 2,квартира 97,Отдел по делам образования Генконсульства КНР в Санкте-Петербурге

  1. 驻叶卡捷琳堡总领馆教育组

对外接待时间: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下午: 15:00—18:00

星期五上午:9:00—12:00

网站:

http://ekaterinburg.chineseconsulate.org/chn/wjjl/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620142,Екатеринбург,ул. Чайковского,45

  1. 驻伊尔库茨克总领馆教育组

对外接待时间:周三、五上午 09:00-12:00

网站:

http://irkutsk.chineseconsulate.org/chn/jyjl/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664007,г. Иркутск,ул. Карла Маркса,д.40 (101)

  1. 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

网站: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680028,г. Хабаровск,стадион им. Ленина

  1. 驻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办公室

网站:

通讯地址:Россия,690065,г.Владивосток,ул. Крыгина,д.3

留学回国

国家鼓励自费留学生学成回国工作。自费留学生学成回国前,应到所登记注册的驻莫斯科大使馆教育处(驻圣彼得堡总领事馆教育组、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伊尔库斯克领事馆,叶卡捷琳堡领事馆、符拉迪沃斯托克领事馆)办理学成回国手续。

1、在规定期限内在各教育处(组)“留俄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完成注册的留学人员,回国前持以下材料到教育处(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本科生、硕士生

— 经俄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的毕业(学位)证书及总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 转学留学人员应补充提供转学证明(академическаясправка)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2)副博士、博士研究生

— 《研究生论文登记表》(可在教育处www.euru.org网站下载)

— 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单(Кандидатский минимум)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经俄罗斯联邦政府外交部领事司加盖认证章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就读期间所有入学合同或俄罗斯教科部颁发的派遣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单位公派人员或校际交流项目人员如无个人入学合同,需提供单位出国任务批件或校际交流合同及派出名单

— 个人留学总结

(3) 进修、访学人员

— 留学单位对其进修情况的评语原件及复印件(导师签名,原件审核,复印件存档)

— 个人留学总结

2、连续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应在获得最高学位后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 因特殊原因已开具前一学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人员,如需对已获学历、学位做认证和评估,须返俄前在国内完成。在返回继续学习后的三个月内交回已领取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教育处(组)在开具高一层次学位《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对前一学历、学位的相关信息不再予以备注。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以上资料,根据中国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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