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日本公司在招聘新员工时都会设立试用期或者实习期,因为仅仅通过书面履历和面试不能正确把握新员工的性格、品行以及工作能力等等,为了打消这种不确定,所以设立了试用期。
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公司不同有所差异,一般在3-6个月左右。试用期过短,不足以充分了解新员工的各方面素质,试用期过长则会使新员工内心产生不安和焦虑情绪,有可能会打击新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在日本公司延长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原则上来讲是不可以的,如果真的出现要延长使用期的情况,那么公司也是必须要取得新进员工本人的同意的。
实习期,录用与否是由公司自由决定的么?
当然是不可能的了。
虽说是试用期,但是也是签订了雇佣合同的。如果在试用期14天之内解雇是不符合劳动基准法的规定的,但是若是超过14天的解雇,是被法律所认可和接受的。还有伪造个人履历、隐瞒犯罪经历以及在实习期间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有权利终止实习合同,在日本这些都是很严重的问题,所以一定不能犯。虽然实习期被解雇的理由被广泛认可,但是还是要尽量避免实习期被解雇,这可能会对你以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最后职场小白一定要注意的是: 在日本上下班一定要打招呼,早上上班要主动说おはようございます(早上好)下班要说では、お先に(我先走了) 还有外出、调职、外派、联络、电话等都要注意礼貌用语,毕竟日本的敬语谦语什么的真的很烦,一不小心可能就会说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