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留学签证外,其他各类签证申请,均需根据 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在相应的 大使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 进行换签。当户籍地和常住地所属使馆发生冲突时,需要在常住地所属使馆区换签,并提交暂住证原件及当地暂住理由的相关证明(如在职证明、在学证明)。
1. 日本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2.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3.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海南省、 福建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
4.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5.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6. 日本常驻大连办事处
大连市
7. 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山东省
8.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