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赴美留学生关心在完成美国的学业后如何能够留在美国继续工作并最终获得美国绿卡。一般情况下,学生签证转为绿卡最常见且最传统的方式就是通过 F1( 学生签证 )-H1B( 工作签证 )- 绿卡这个流程来进行申请。而随着留学人数的增加,成功获得 H1B 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但是! H1B 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吗?条条大路通罗马,现在就为大家揭秘如何通过其他签证( EB5,EB1,L1 和 O1 )顺利留下工作甚至取得绿卡!
H1B
H1B 是特殊专业人员 / 临时工作签证 Specialty Occupations/Temporary Worker Visas (H-1B)。
它是美国最主要的工作签证类别,发放给美国公司雇佣的外国籍有专业技能的员工,属于非移民签证的一种。这种签证申请简单,但是由于每年申请人数过多而要求抽签,而成为留学生群体的一个心病。
申请 H1B 的步骤在此不赘述,但是除了正常找工作参与抽签申请 H1B 之外,也不是完全没有其他办法。比如你的专业在美很难找到派发 H1B 的公司,你可以选择自己创业并自己雇用自己。有一些杰出的华人在美国开办公司创业,做到一定程度可以实现自己雇佣自己的办法,也就是自己的公司为自己派发 H1B,但是这样的情况仍然是少数。
L-1
L-1 签证是跨国公司经理人签证。
在美国和中国都有商业机构的跨国公司从中国分公司派遣高级经理、行政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去美国分公司工作,该人员获得 L-1 签证,成为受益人。
受益人在提交 L1 签证申请之前的三年内,须在其作为申请人的跨国公司的海外机构(非美国境内机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该跨国公司在海外的机构必须和在美国的机构隶属同一总公司,并有实际的资金和业务的来往。
然而,美国移民局对不知名的中小企业,及新筹建的公司的 L1 申请审查很严格。大部分留学生即使是通过自家公司申请也是很难办成的。
L1 签证有多种好处:
同其它签证相比,以 L1 身份申请永久居留,在申请程序上较为简单。只要 L1 身份持有人在进入美国该公司工作后,其所任职的公司只要同海外母公司的隶属关系不变并保持运营,一年后即可提出永久居留申请。在提出申请时,即不用通过申请永久劳工证的复杂程序,也无须提交额外的个人材料。
L1 签证不像工作签证 H1B 那样有年度名额限制,签证申请时间相对较短。
它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在不破坏 L-1 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其它移民途径申请绿卡。作为被归入第一优先类职业移民的 L1,如果永久居留获得批准,一般不用等候即可获得绿卡,免去数年甚至十年的等候。
EB1
EB1 有 EB1-A,EB1-B,EB1-C 三种。
EB1-C 与 L-1 一样,都是跨国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调动,不过 L1 是临时短期的签证,EB1-C 是申请永久移民,成功率高。EB-1C 的申请要求美国公司在递交申请时必须已经实际运作了一年以上。
EB1-A 与 EB1-B 有些相似:
EB1-A 是杰出人才签证( Alien ofExtraorinary Ability ),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五大领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杰出专业人才。
EB1-B 是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签证( Outstaning Researcher/Outstaning Professor ),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学或学术领域中,取得国家级或国际性声誉的教授或研究人员。
移民局定义的 “杰出人才”具体衡量标准如下:
如何申请:
EB1-A 不需要申请劳工证或雇主支持,自主申请就可以,需要满足上诉中至少三个条件; EB1-B 需要雇主支持,只需要满足至少两个条件就可以了,不过该雇主至少要雇用三个全职科研人员,且申请人科研经历不能少于三年。
EB5
EB5 是个人行为投资签证。
申请者必须拥有合法资金来源,投资在美国正在经营中的公司,或者自己重新合资一个企业,并且企业创造雇员 10 以上的就业机会。移民时间 6-8 个月。投资资金 $50 万 -$100 万美金。
正常途径 EB5 投资移民方式有多种:
可以投资买断现有的企业,重新组建或改建这个现有的企业,并新雇满十个全职工人。
投资者可以创立一个完全新的商业企业。且必须符合招满 10 个美国工人及投资额达到 100 万美元的条件。这是移民最直接最清楚的投资方式,也是移民中介最常采用的方式。近年来有相关项目,导致项目的中介费也随之水涨船高,约为 8-10 万。另外也出现了不少诈骗项目。因此在选择投资移民的项目时一定要注意公司的信誉及合伙人。
投资者可以扩建现有的企业,把企业的净资产增值 40% 或把企业人员人数增加 40%。
申请投资移民的申请人还可用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投资一些亏损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已经存在了两年,且在投资移民申请前的一年至两年的时间内,企业的净亏损相当于 20% 的企业净资产。
O1
O-1 是美国短期非移民签证的一种,供在国家范围内或国际社会上普遍认可的特殊技能人才到美国工作所用,为期三年。特殊技能可以涵盖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运动等领域。
O-1 签证也分为 O-1A 与 O-1B。
O-1A 要求受益人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运动界等领域内是顶尖人才,获得国内或国际社会的大奖。
O-1B 签证的要求申请人证明自己获得被提名过领域内的重要大奖,如奥斯卡、艾美奖、格莱美奖、导演工会奖等。
O-1 申请人如果没有获得要求奖项或被提名,则需要满足一系列证明要求中的 3 点。具体要求大家自行调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