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教育制度大致可以分为学前教育、九年免费教育、高中及预科课程、专上课程。
香港的教育主要由香港政府的教育统筹局(下称 “ 教统局 ” )管理,制度上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部份:
学前教育:透过私立的幼儿园和幼稚园,为学前儿童提供机会学习与群体相处。
九年免费教育:在全港设立官立或津贴资助学校,为适龄学童提供六年制小学及三年制初中课程。
高中及预科课程:设立两年制高中(中四、中五),为学生提供工作前最基本的教育;设立两年制预科课程(中六、中七),作为学生报考大学前的课程准备。
专上课程:提供各种形式的专上课程,包括工业学院、大专、大学教育。
学前教育
香港的学前教育大致可分为幼儿园和幼稚园两种。两者均为私立经营,有以商业化集团形式运作的幼稚园集团,也有由非牟利团体兴办的幼稚园。后者通常由教会或社会服务机构筹办。
香港的幼儿园和幼稚园本来有不相同的服务对象:幼儿园的服务对象是未适合进入幼稚园的幼童,为家长提供托儿服务;而幼稚园的服务对象则是 3 至 6 岁的幼童,让他们在学校环境里学习群体相处,以及接受最基本的教育。幼稚园由教统局管理,而幼儿园则由社会福利署管理。但现在不少幼儿园都兼营幼稚园相同的业务,使 6 岁以下幼童都可以在幼儿园内接受教育。
九年免费教育
根据香港课程发展议会在 2002 年发表的《基础教育课程指引》,现时香港基础教育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反思优势,使他们能够发挥所长。香港的基础教育一直被批评为过份着重背诵(即所谓 “ 填鸭式教育 ” ),使学生在现今瞬息万变的资讯社会中,未能好好把握社会的需求和变化,从而使香港的就业人材变得缺乏竞争力。因此,教统局希望透过课程改革,从根本改善学生的素质。
教统局制定的政策强调学生 “ 学会学习 ” 的能力。为达到使学生能够养成学会学习的能力,政府在前述的课程指引内提出了 “ 九种共通能力 ” 及 “ 四个关键项目 ” 两种概念。
九种共通能力
协作能力
沟通能力
创造力
批判性思考能力
运用资讯科技能力
运算能力
解决问题能力
自我管理能力
研习能力
四个关键项目
德育及公民教育
从阅读中学习
专题研习
运用资讯科技进行互动学习
小学课程(小一至小六)
小学六年免费教育于 1971 年推行。现时香港的小学教育分为八个学习领域及两个学习阶段。
八个学习领域分别是:
中文(包括语文课及普通话课)
英文
数学
科学教育(包含在常识科内)
科技教育(包括常识科及资讯科技)
个人、社会及人文学科(包含在常识科内)
艺术(包括音乐及视觉艺术)
体育科
两个学习阶段分别是:
第一学习阶段:由小一至小三;
第二学习阶段:由小四至小六;
每一个学习阶段完结时,学生都要参与一个由教统局主办的全港性系统评估,评核结果让当局了解学生能力上的差异。完成小学后全港学生会被教统局中央派位分派到志愿的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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