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研究型硕士(同样适用授课式)项目都是通过在线录取系统进行申请的,大多数文件可材料都要求以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形式通过系统上传。申请者最好在九月之前就准备好这些文件或者材料。它们包括以下三种基本的材料:
-学校开具的成绩单、在读证明以及学校的GPA计算说明;
-英语能力证明(IELTS或者TOEFL成绩);
-GRE成绩。
学校开具的文件证明了申请者具有受认可的学位资历,而平均成绩(GraePointAverage,GPA)以及排名则说明了其学术成绩与学习能力。香港科技大学在审查其材料时,可能会着重考察某些与所申请项目相关的科目的成绩。该申请者需要用IELTS或者TOEFL成绩来证明其英语能力,因为在香港科技大学中英文是最基本的教学媒介。GRE成绩一般来说不是必须的,但是有些项目要求外地生提供该成绩,例如电子与计算机系的研究型硕士项目。
如前所述,上面的材料仅仅满足录取的最低要求,而研究潜力在录取评估中占据很大比重。因此能够展现申请者研究经历、能力以及潜力的附加材料尤其重要,例如:
-个人简历(CurriculumVitae,CV);
-获奖及发表成果(AwarsanPublications);
-研究计划书(ResearchProposal,RP);
-推荐信(RecommenationLetter,RL)。
个人简历,以及与申请项目相关的研究项目,获奖及发表成果,应该囊括申请者在大学或研究生阶段的学术成就和研究经历。而其他与申请项目无关的经历或成果通常无足轻重,又由于篇幅的限制,应该被缩减或删除。
个人陈述,是在个人简历的这些客观的量化的元素之外的个性化陈述,包括求学或研究动机、适宜该学科的自身性格特点,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等。一个吸引人的个人陈述应该结合了申请者的经历与学校的特色,并得出以下结论:申请者具有与学校项目及专业契合的特质,而学校则刚好为学生提供了实现其自身发展的机会与平台。
一篇基于某个具体课题而精心撰写的研究计划书,包括扎实的理论基础,可行的构想与方法,以及广泛的参考。它代表了申请者的专业研究水平。尽管研究计划书中提出和规划的研究项目并不一定会成为申请者在研究生阶段参与的研究,但是它仍旧是申请者研究能力的重要评判标准。
通常申请者需要联系至少2个推荐人为他的申请提供推荐或者学术参考。由于这些推荐是在线完成和提交的,推荐人的推荐信不需要寄送至学校,而可以电子版或扫描版的形式,通过在线推荐网页上传。推荐信应该真实可信并有事例说明,并且着重描述申请人的学术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上述材料均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它们各自涵盖了申请者不同的层面。因此,应该避免在不同材料中以相同的内容对一个事例重复累述,但是可以在不同材料中从各个角度对该事例进行说明,相互呼应。例如,申请者可以在个人简历中提及他参与了某个比赛并取得奖项,而在个人陈述中描写他在比赛中得到的进步,同时邀请比赛指导老师作为推荐人,在推荐信中叙述他在比赛中展现出的优点与潜力。这样上述材料就构成了一个对申请人完整而可信的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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