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大学内地学士学生奖学金」是颁发予在高考中取得卓越成绩的中国内地学士学生。获颁此奖学金之学生首学年学费及住宿式书院费用全免。学生须于一个学年内修读至少30个学分、学年平均绩点( Year GPA)须达到3.0或以上,并达到住宿式书院要求之表现方可于正常修读期限内继续获颁发下一学年之奖学金。
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
澳大每年特设「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以鼓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内地同学入读其开办的学士学位课程。获奖学金的同学除可获豁免第一学年学费及住宿式书院费用外,并可获荣誉学院优先录取资格。因此,同学于录取时将同时收到「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通知书」及「荣誉学院录取通知书」。
「澳门大学全免奖学金」是可以延续的,同学必须于就读期间每学年的平均绩点达指定要求,即可继续获得奖学金,获颁年期最长为四学年。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
「澳门基金会奖学金」颁发予学业成绩优秀的内地同学每年澳门币3万元。获奖学金的新生如每学年的平均绩点达指定分数要求,可于第二、三、四学年继续获得奖学金,最长四学年(每名学生4学年可获奖学金共澳门币12万元)。
以上两项奖学金的评审原则是根据申请人的应届高考成绩而定,学生无需申请。校方于进行录取时将根据当年申请人的高考成绩,择优颁发。获奖学金的申请人将由本校于网上公佈录取结果前先由校方另行电话通知,学生确认后由校方寄上「确认录取通知书」及奖学金通知。入学程序与其他申请人一样。
【微语】他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每一滴汗水都浇灌着未来的花朵,绽放着希望的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