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赴英留学毕业回国就业的同学们都会面临如何办理英国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的问题。很多同学回国之后才意识到需要办理,今天留求艺留学老师就来给大家深度解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希望能够对正在办理的同学起到些许帮助。
首先我们来科普两份重要文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学位认证》,作为证明留学生留学经历的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认证的用途是不同的,但这两者之间又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留学生回国后的发展中各自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今天说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又称为三联单,是由中国驻留学国外领馆的教育组开具的一式3份、用于证明你曾在该国留学的官方凭据。
这份证明文件一式三联:
一般来说,使馆开具的这份证明只能证明你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但不能用于证明、代表你在国外的学习情况(即学历、学位的认证)。
注:2014年之前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办理学历认证的必须文件,2014年出台政策规定,办理国外学历认证不再需要提供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生回国证明。但是由于留学归国人员在办理派遣落户等回国手续或进行相关事项申请时仍可能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因此建议大家在回国之前应尽早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为什么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这里,留求艺留学老师为大家介绍一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个人回国后的发展中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用于以下用途:
来英留学人员如何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申办条件:
· 教育机构限制:
申办人员就读的大学应在中英两国政府学位证书互认框架协议所包括的高等教育机构名单之内。
· 申请人限制:
申办人员需为持有效的学生签证,在英国全日制高校攻读本科及本科以上学位的中国留英学生;或持学术访问签证在英国高校进修;或持工作许可签证,在英国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英国停留须满6个月以上。
二、申办所需材料
1.《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在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注册登陆以后,填写国外报告。2018年8月15号起,留学人员报到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相关在英留学人员均需通过新版管理系统在线申办留学回国证明并上传规定材料,不再接收书面申请。
填表说明:
(1)最高学位毕业院校及相关信息:填写申办学历前的最高学位信息。
(2)抵达国外日期:按照护照签证页上入境英国时的印章显示日期填写。
(3)入学日期:填写所申办学位(或学业,但不包括预科及语言课)的入学日期,应晚于抵英日期。
(4)毕(结)业日期:按照毕业证书(或学校证明信)上所显示的日期填写。
(5)拟回国日期:所申办学位(或学业)结束回国的机票订单日期(已回国人员请填写真实回国日期)。
(6)如留学人员在国外获得两个以上学位或具有两次以上不同的学习经历(含在不同馆区的学习经历,但不包括语言课程),教育组仅对在我领区所获得的最后学位或学业予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其他留学经历可在表中的“备注”栏中说明,所填“备注”内容将直接打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中。
2.授权证明信(即申请人同意授权教育处向其在英留学单位相关部门核实其学习、进修经历的真实性;须本人签字后打印)
3.相关学习材料:
(1)学位证书扫描件;
(2)学位证书待发放者需提供毕业证明信扫描件,证明信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已取得获得学位的资格以及即将颁发学位证书的时间;注明所获得的学位、所在专业、所属院校以及留学起止时间。校方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3)访问学者、博士后以及联合培养项目申请者需提供在英学校证明信扫描件,证明信内容须包括:申请人所在专业、所属院校以及留学起止时间(或何时至何时在何单位做何科研工作),校方相关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护照身份页及英国签证页、入境盖章页扫描件。
5.BRP卡正反面扫描件(若签证期限已覆盖留学期限,则无需提供)。
6.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非收据单)电子版。
申办费用
官方说明:驻英使馆教育处为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一项免费服务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办材料的递交(未回国人员和已回国人员递交方式相同)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一律以邮件方式发递交,具体步骤如下:
1.认真核对申办材料是否齐全,核实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是否正确。
2.所有申办材料均以PDF方式保存。回邮单单独存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姓名+护照号”; 其他所有申办材料都存为一个PDF文档,命名为“留学院校+姓名+护照号”; 将以上两个文档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不得存在服务器上),文件大小控制在5M以下。
3.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留学院校+姓名+护照号”。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证明申请提交后,若需修改,也请发邮件要求退回申请,待修改后重新提交。
2.因留学人员本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一切后果自负。
3.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有效期为三个月。
4.毕业两年后办理的,需附未及时办理原因的文字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的审理
教育组收到申办材料后,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高峰期顺延)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公布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或“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若审核未通过或被退回,请点击姓名查看具体原因,并按要求修正或补齐材料后,被退回者需要在系统中再次提交申请,将所有材料(其中:“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的账号不变,未使用的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仍有效)重新发至教育组邮箱,再次进入申办流程。最后,办理和提交完以上材料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待结果,收取文件。
丢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能否补办
1.教育组依据留学人员所获得的最终学历,为每位留学人员只开具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因最终学历等信息变更需再次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程序如下:
(1)注销原“留学生报到登记管理系统”账户,重新注册生成新的报到登记表且满30天;
(2)将已获得的两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以及按本说明第二点准备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材料一并邮寄至教育组;
(3)我组按审理程序办理。
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办理程序如下:
(1)将已获得的两联《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更改信息的依据以及新购回邮单一并邮寄至教育组;
(2)教育组核实后,在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进行手工修改,在修改处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4.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丢失需要补办的,须以邮件方式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由本人签字的书面补办申请、护照身份页、带有条形码的回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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