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D2签证的留学生如果要打工必须向出入国管理事务所申请“S-3”滞留资格外活动,即留学生时间制就业。
对象
持有指导教授(专任讲师以上)同意打工推荐书的留学生。
(1) 本人持有D-2滞留签证,并在正规大专以上的高等教育机关,正式上过一个学期以上课程者
(不包括专修韩国语的预备期大学生)。
(2) 学完研究生(包括硕士、博士)课程,正撰写学位论文者。
(3) 因学校科研需要,臨时担任辅助实验助教类工作的留学生,则不受其学习年限的限制。
允许打工的时数
(1) 在学期中,打工时间每周不许超出20小时(周六周日及假期中没有任何限制),打工地不许超出两处。
(2) 在仮期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3) 打工期限暂定一年,若续籤登录继续学习者,打工可续延。
允许打工的領域
① 翻译(口头和文字)、图书管业务、除草等整理 校内环境、饮食业、专业相关研究项目助教、课堂或实验室助理,以及非正式就业的临时性工种;
② 国家不限止就业的其他单纯劳务领域,但也需具备胜任该工种的资格和条件;
③ 在私办语学院等育机关,辅导外语会话(具备外语会话讲师资格者)。但根据国家“关于设立,运营学院及课外辅导法”规定,不允许 学生私下有个人之间的教学活动。
不许打工的领域
为保护国家产业机密,不允许在尖端科技产业及研究机构打工。根据 “限止和处罚非法运营条例”第2条第1项第1号,以及同法律施行令第1条-2所规定,不许学生 在一切非法运营业种或单位打工。根据 “食品卫生法”第21条第2项,以及同法施行令第7条第8号等所规定,不许学生在运营淫乱酒巴 等各类游兴业种中打工。根据 “风俗营业法”第2条及同法施行令第2条,不许学生在一切不健康的淫乱影像业中打工。根据 “关于设立运营学院及课外辅导法"规定,不允许学生私下搞个人之间有教学行为。此外,不许学生从事不适合学生身份、以及法务部长官认为有必要限止的其他各领域打工。
【微语】我在遥远的家乡,望着星空,想象你在异乡的生活,心中满是牵挂与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