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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料显示,法国是全球第6大留学国,第3大国际博士生接收国,42%的博士为国际生,可见法国对于留学生非常欢迎。
同时法国也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术环境:研发支出为495亿欧元,占PIB的2.22%,全球最强影响力指数(H指数)法国位列第4,科学文章产出数量位列全球第7。
近年来,中国每年有1000多名学生赴法攻读博士。中国政府为培养更多博士人才报效祖国,为赴国外读博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赴法攻读博士的同学可以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会在官网公布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今年,该项目计划选派9600人,其中选派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5500人),在所有项目中派出人数最多。
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注: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
资助经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
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
-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该渠道,国家留学基金不提供学费资助)
- 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 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申请材料:
国内申请人:
国外申请人: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 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 注: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 以上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 注: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包括:
-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墨西哥、哥斯达黎加、巴拿马、朝鲜、印度、埃及、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马来西亚。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 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岁(例:2022年申请者,应在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专业基础扎实,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已办理放弃公派留学资格的除外)。
-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有特殊规定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语言能力: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如果留学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学习语言法语,申请时应达到法语的合格条件):
-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 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
- 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法语欧标B2级。
- 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英语高级班/法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 注: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推选单位审核申请者材料
推选单位统一提交材料至相关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注: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有关派出和管理,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要求。
-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次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 在外自费留学申请人被录取者,须回国办理派出手续,回国旅费本人自理。
- 从国内前往留学国家,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承担。
- 在外应届国家公派硕士毕业生如被录取,可直接在新留学单位所在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续签《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报到手续;如直接前往第三国攻读博士学位,国际旅费自理;确需回国办理手续,回国旅费及赴留学国家的国际旅费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 在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