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场浪漫的出境旅行吗?
办手续,
跑部门,
这些问题通通不用担心!

这个冬天,
为了给广大教职工提供便利,
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联合信息管理中心,
根据《学校干部
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
(金职院〔2019〕73号),
基于学校综合服务平台,
开发了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和
“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回国报告”两个模块!

今后教职工可通过线上申请、
线上审批或报告
完成因私出国(境)审批
和回国报告啦!
但是问题来了,
哪些人需要审批,
网上审批和回国报告系统怎么用呢?
别急,
紧跟小编步伐,
带您读懂这份冬日惊喜!

具体介绍
1.需审批和回国报告的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
2.需要集中保管的教职工及类型证件
登记备案人员(学校中层干部、副高职称及以上教职工)的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
3.因私出国(境)证件的保管部门
①学校中层干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科集中保管。
②副高职称及以上教职工,由人事处人事科集中保管。
注:新提任(聘任)的干部、新评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持有证件的,应在提任(聘任)文件下达之日起10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证件交校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集中管理。
4.回国(境)后上交证件的时间
①登记备案人员在回国(境)后10日内,在完成网上“因私出国(境)回国报告”后,将证件上交相应部门。
②其他教职工在回国(境)后10日内,在完成网上“因私出国(境)回国报告”即可。
③若遇寒暑假可顺延至开学后10日内交回。
重点来啦!

办理步骤
1.教职工登录综合服务平台。
2.在“服务事项”搜索栏中输入“因私出国(境)”。
3.选择相应模块后点击“在线办理”。



其他事项
1.关于登记备案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领取:全部审批流程通过后,
①学校中层干部,请到图信楼1304姜伟仁老师处领取证件;
②副高及以上教职工,请到图信楼1308方露娟老师处领取证件。
2.因私出国(境)审批须在学校放假前发起申请并审批完结,因私出国(境)出行原则上安排在节假日。
3.为方便教职工,2019年12月31日之前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采取线上线下选其一办理即可。2020年1月起将全部线上办理,线下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