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于1992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生、访问学者及进修人员学成回国一年内购买指定范围内自用小汽车,享受减、免进口零配件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购车流程
申请免税车需要的条件:
1.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
2. 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间达到270天(及)以上;
3.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
4.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申请免税购车须提供的材料:
1. 《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 或 《学习证明》(访问学者,博士后,公派人员等不获得学位人员提供);
2. 有效的入学通知、学历认证(获取学位的) 或 邀请函、完成证明信(不获取学位的);
3.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出入境记录;
4.《海关自用物品申请表》;
5.《代办服务委托书》;
6.主管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减税幅度
留学回国人员购车享受的优惠政策
1. 减、免进口零配件海关关税(免税价)
2. 免征车辆购置税(约为车辆计税价格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