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之前有一件很重要却经常被忽视的问题
那就是:留学生档案存放问题!
不管是毕业还是出国
档案存放都是学生们的一大难题
如果档案没有保管好的话
会对归国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
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留学生档案存放的FAQ
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境)存档详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Q1: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不是必须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您可以选择存放在原户籍地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另外在出国留学期间档案和户口最好在同一地,以便今后回国办理各项手续。
Q2:是否需要缴纳档案保管费?
答:从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档案保管费。
Q3:出国留学人员可以将户口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吗?
答:2016年1月25日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停止受理出国留学人员户口存放。
Q4: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有何区别?对今后回国办理其它手续是否有影响?
答:出国留学人员将档案存放在留学服务中心与存放在户籍所在地档案保管机构,是没有本质区别的。且对今后您学成回国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手续均无任何影响。
Q5:申请档案相关业务都是线上服务吗?
答: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政务服务平台已正式运行,2019年8月5日起,档案相关业务的办理采用线上申请服务模式,访问地址:http://zwfw.cscse.edu.cn/。
Q6:如果准备好相关材料去留服办事大厅不受理吗?
答:新版系统上线后,以下档案相关业务仅受理线上申请,不再受理办公大厅窗口提交申请。包含的业务有档案转入、档案转出、开具证明、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中共预备党员借用入党材料转正手续、补交/退还档案保管费。
Q7: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文件大小和格式有何要求?
答:所有上传材料,统一要求为PDF格式,文件须小于1M。
Q8:我在新版系统中申请办理了档案业务后,如何获取办理进度?
答:您成功提交申请及您的申请被审核后,都将收到系统下发的短信及邮件通知,您可按通知要求继续进行下一步业务办理。您也可以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用户中心查看“我的申请”,获取办理进度。
Q9: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外省(市)是否有分支机构代办留学人员存档业务?
答:没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只设在北京。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Q10:我是某大学应届毕业生,即将出国留学,档案能从学校直接调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吗?
答:不能。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亦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就业人员范畴,毕业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的转移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高校的要求转至原户籍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保管。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您如果想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Q11: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党员组织关系可一并转入吗?
答:不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不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
Q12: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存档能办理社会保险吗?
答:不能办理。
Q13:个人能保管自己的档案吗?如果出国留学时档案一直在个人手中保管,能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将档案存入吗?
答:个人不能保管档案。档案在个人手中不能直接将档案存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如果档案在个人手中,请及时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档案存入户籍地之后,如果您仍在国(境)外攻读学位尚未结束课程,且想将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可按网站上的要求及办理流程,上传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档案存入手续。
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境)存档详解:1
服务对象
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外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自费出国留学的学生(包含高校毕业生、高校退学学生、高中毕业生、高中退学学生)离校时,户口和档案请按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转至原户籍地的档案保管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中心、职介中心等)。档案存入上述机构后,再向我处申请办理存档手续,如档案保管在个人手中,我处不予受理。
2
办理流程
3
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需电子版,需上传清晰的pdf格式的扫描件。文件需小于1M
1.存档人本人身份证;
2.户口本首页(盖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和住址信息的页面)及本人页(如系集体户口无法提供首页,须上传户籍证明);
3.护照个人信息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
4.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赴港澳地区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学生签注页);
提示:
(1)持电子签证入境的留学人员,请上传电子签证信,如:赴澳大利亚留学电子准签信;
(2)如签证已过期,除上传过期的学生签证外,还须上传有效期内的“长期居留卡”等最新有效签证材料。
5.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非英语类“录取通知书”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上传中文翻译件,个人翻译无效);
提示:
(1)“录取通知书”应包含攻读专业,攻读学位(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习时间等信息;请确认您的“录取通知书”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2)如录取通知书(OFFER)中无明确学习起止时间及攻读学位信息,请提供补充材料,如:赴美国留学,请上传I-20;赴澳大利亚留学,请上传COE;赴韩国留学,请上传韩英文对照的表格“标准入学合格书”等;
6.已经在国(境)外就读者,除须上传上述国(境)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OFFER)外,还须按下面情况任选其中一项上传:
(1)包含有效期的国(境)外院校“学生证”或“学生卡”;
(2)如果“学生证”或“学生卡”上无证件有效期,请另上传国(境)外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提示:
如果是非英语类“在读证明”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提供中文翻译件1份,个人翻译无效;请确认您的“在读证明”上有攻读学位信息再做翻译,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便。
7.国内高中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出国(境)就读者,需上传 “高中毕业证书(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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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请本人及时查看邮件和短信通知;* 从2015年8月起,根据中组部“组通字【2015】33号”文《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我处不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但党员材料(如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自传等)应在人事档案中。* 邮寄档案时,请将“调档通知单”的下联沿虚线剪下,贴于密封的档案袋封面一同寄送,否则我处将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