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留学成绩证明的开具流程如下:
对于未毕业的考生,需要携带《课程合格证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申请开具《省课程成绩证明》。
对于已毕业的考生,需要携带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考籍科申请开具《省课程成绩证明》。
考生需要将成绩单翻译成英文,并加盖翻译机构的公章。
通常,自考办会指定翻译机构进行翻译。
考生持翻译好的英文成绩单和中文成绩单原件,到自考办进行盖章。
如果考生需要多份成绩单,可以在自考办复印后加盖省考委成绩专用章。
办理周期一般为七个工作日。
考生应确保所有文件准备齐全,并符合自考办的要求。
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自考办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