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移民的条件主要包括: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申请人申办入户时需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
对于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如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等,年龄不受限制。
对于具有特定荣誉称号或奖项的专业人才,如“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以上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