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伦敦大学学院的学生如果想提出挂科申诉,必须在收到成绩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在此时间范围之外收到的申诉将被视为超时,除非学生有独立证据支持的充分理由,否则不会被考虑任何延迟时间。下面是伦敦大学学院挂科申诉可能的结果。
1、如果申诉被部分或全部接受,申诉委员会应做出以下决定之一:
(1)要求考试委员会审查其决定,并建议根据学术手册提供延期评估或重新评估;
(2)如果申诉理由被认为对学生的成绩或进步有重大影响,要求考试委员会审查或修改其决定,并按要求提出建议;
(3)要求考试委员会或相关学院减轻处罚情节小组根据相关程序实施学生寻求的结果或减轻处罚;
(4)提交复议,以根据短期疾病和其他减轻处罚情况程序修改结果;
2、如果申诉未被支持并被驳回,申诉审查人员或申诉委员会应提供做出任何决定的明确理由,并确认被申诉的原决定应维持不变;
3、申诉审查人员或申诉委员会不能更改分数、更改学位分类或建议裁决。
4、如果申诉结果导致考试委员会修改决定,按照正当程序改变学位或奖励,并且学生已收到证书,学生将被要求在重新颁发修改后的证书之前的10个工作日内归还任何原始证书。
5、由此程序产生的考试委员会或同等学术部门的修改决定应为最终决定,不得进一步申诉,除非可以证明申诉与先前申诉结果的执行有关。
6、在做出不支持申诉的决定时,应提供证据来支持做出任何决定的理由。适当的情况下,申诉审查人员或申诉委员会可针对集体申诉做出单一裁决。
7、如果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提供第一阶段申诉的结果,委员会将通知学生申诉的审议进度。
8、对第一阶段的结果不满意的学生可以要求对第二阶段的决定进行复审。这一阶段是书面复审,学生不参加。第二阶段不得引入新议题。
9、在第1阶段决定通知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未进入第2阶段申诉审查程序的申诉将被视为结案。虽然学生应该知道大学的内部程序在这个阶段还没有完成,但是可以根据要求提供程序完成(COp)信。
10、在此时间范围之外收到的申诉审查表将被视为过期,并且将不会被考虑,除非学生能证明有独立证据支持的合理理由。
以上就是伦敦大学学院挂科申诉可能会产生的结果。如果你想获得申诉方面的更多帮助或建议,直接联系我们就行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