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华威大学硕士学生要提出挂科申诉,可以基于以下三种理由:(1)学生拥有与其考试成绩相关的证据,而这些证据是考试委员会在做出决定时无法获得的。(2)有证据表明审查过程中存在程序性违规行为;(3)有证据表明一名或多名考官存有偏见。无论是哪种理由,都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下面我们就具体来说一下这三种理由的细节。
一、与考试成绩相关的证据
关于申诉的第一个理由,证据必须符合大学关于Mitigating circumstances 的规定,并且必须是之前没有出现过的。请注意,如果只是因为考试结果低于预期,这本身并不能构成申诉理由。
所有关于Mitigating circumstances 的主张通常都应得到独立文件证据的支持(例如,来自医生、顾问或私人导师的证据)。如果可能的话,请将所有支持证据纳入一份文件(如Word文件或pDF文件)中,并与你的申诉表一起提交。请在申诉表中明确指出每一项证据,并指出其与你在申诉表中所陈述情况的相关性。请确保你提交的任何支持证据清晰易读。
二、程序违规
关于申诉的第二个理由,("考试过程中存在程序性违规行为"),这类申诉将在大学正常学术条例的范围内予以考虑。因此,只有在有明确证据表明评估决定没有遵循大学的正常评估规定,或者存在明显错误(例如,计算课程分数时的计算错误)的情况下,该理由才是有效的。申诉程序不允许在特定情况下无视或修改大学的正常学术规则。大学的规章制度是通过大学的正常管理程序确定的,必须始终如一地适用,以便对所有学生公平,因此,如果在个别情况下,仅仅认为某一特定规章制度不公平或不利不能构成申诉的依据。
三、偏见或成见的证据
关于申诉的第三个理由,指控主考人有偏见或成见是一项相当重要的指控,而且正如该条例所表明的,如果学生希望以此为由提出申诉,必须能够提供可接受的证据来证实其指控。请注意,主观印象的陈述在这方面不是足够的证据。
以上就是对于华威大学挂科申诉理由的简要概述。你需要结合你挂科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基于哪一项理由提出申诉,并且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否则申诉不会被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