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学籍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进行申请:
学生本人需提交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书。
申请原因的相关证明,如健康问题、家庭原因等。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并附上同意意见并签字(如无法邮寄可使用传真件)。
学生到系教务办公室办理成绩认定手续并领取成绩单(新生无需此步骤)。
携带上述材料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领取《保留入学资格报批表》或《保留学籍报批表》,并办理报批程序。
报批表办理完成后,将该表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学籍管理科打印保留学籍证明并发放《离校程序单》。
学生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去各行政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将办理完成的《离校程序单》交回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审查所有材料齐全后,在青果系统和学信网上做相关异动处理。
程序办理完成后,学籍状态将在学信网上更新为保留学籍。
请注意,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也不得报考其他学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如按时完成学业、参加必要的考试和评估、缴纳学费,并保持良好学习态度和行为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