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的保管时间通常有以下规定:
部分学校为留学生提供档案保管服务,一般可存放1-2年,但并非所有学校都提供此服务。
如果留学生在规定的时限内(通常是两年)没有找到接收单位或未办理转递手续,档案可能会被打回原籍。
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超过两年可能会变成“死档”,需要重新建档。
也可以选择将档案转递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才中心保管。
学校保管档案一般不收取费用,且相对安全。
毕业后,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证书》办理落户手续。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保管方式,并注意与学校或相关机构确认具体的保管期限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