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国外留学的党员,关于党费的交纳,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自费出国留学的党员,在出国前应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填写相关审批表,经审批后,组织关系保留在办理自费留学手续的基层党组织。
在境外学习期间,党员可以暂不交纳党费。
党员学成回国后,应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经过审查,证明在国外确无问题后,可以恢复组织生活,并补交出国期间的党费。
对于公派留学人员和因私事出国的党员,党费的交纳标准和方式由相关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如果是预备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表现良好,可以按期转正。
对于流动党员,如果是在流入地就业,应参照国内在职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对于未就业的流动党员,有固定收入的按原标准交纳,无固定收入的按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遵循上述规定进行党费的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