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管理工作通常由以下部门负责:
1. 教育部: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及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3.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审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进行,并报教育部备案。
4. 外事、公安等相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5.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负责留学生签证管理、安全防范、法律法规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6. 校内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留学生招生和录取、出入境手续办理、留学生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和上报工作、留学生日常管理及相关进修和研修工作。
这些部门协同工作,确保留学生在中国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得到妥善管理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