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规定,留学生在澳门的逗留时间有以下规定:
1. 持有短期签证的留学生在澳门逗留时间不得超过90天。
2. 持有长期签证的留学生,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在澳门逗留,但每次逗留时间不得超过180天。
3. 对于来自中国内地,持有有效旅游证件的留学生,如果原有“逗留许可”的限期不便在澳门修读课程,需要申请“逗留的特别许可”(俗称“学生签证”),许可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且必须离境一次。
4. 如果留学生逾期逗留澳门而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将面临罚款,通常是每天五百澳门币,并可能被视为非法移民驱逐出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暨青年局官方网站或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教育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