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莱斯特大学怀疑学生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学生可能会被要求给所在院系的相关人员写信来回应这一指控。如果学生受到处罚,可以选择对此决定提出申诉。
学生若想针对学术不端的指控进行申诉,通常需要参加申诉听证会。学生将会在听证会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收到书面通知,以及与案件相关的文件。很多同学想了解听证会将如何进行,会发生什么,下面我们就简单概括一下听证会的程序和结果。
1、学生通常必须出席听证会,如果不出席,并且没有事先通知秘书,主席将根据现有证据决定是否可以在学生缺席的情况下继续进行听证会并做出决定。
2、学生将事先被告知,他们可以由朋友或代表陪同出席听证会。学生纪律申诉委员会听证会是大学内部程序,而不是法律程序,因此学生通常不允许由合格的法律专业人员陪同。
3、主席可对其认为合理的程序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平听证。
4、听证会结束后,学生纪律申诉委员会将在非公开会议上决定申诉是维持或驳回全部或部分,以及任何结果。处罚及理由通常会在听证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
5、学生纪律申诉委员会在结束对案件的审议后,可以决定以下结果之一:
(1)确认学生纪律委员会最初决定的结果;
(2)之前施加的处罚改为较低级别的处罚;
(3)得出结论,原来的结果是不合理的,应该被推翻,任何处罚被取消。
学生纪律申诉委员会的结果结束了大学的程序,并将向学生发出一封程序完成信,通知他们有权在收到通知的十二个月内向高等教育独立仲裁人办公室(OIA)提交申诉,如果该办公室符合其计划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