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保留学籍的步骤通常包括:
学生本人或其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包括医疗证明(因病休学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家庭或特殊情况证明(如家庭经济困境、照顾家人需求等)、个人申请书等。
学校初步审核申请后,上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最终决定权在后者手中。
成功获得休学资格后,学生的学籍状态将在全国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中被标记为“休学”。
学生需携带保留学籍证明和《离校程序单》,到各行政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休学期满后,学生须持休学证明和康复证明书,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
请注意,休学期间学生不得转学,且必须遵守学校规定,如保持联系、按时提交必要的文件和报告。复学时,学生需根据学校安排编入适当班级继续学业。
以上步骤和条件可能因学校而异,具体操作应参照所在学校的具体规定和流程。若有疑问,建议咨询学校教务处或学籍管理科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