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转移的步骤通常包括:
档案不能由个人保管,应存放在有资格保管档案的单位,如户籍地人才中心或留学服务中心。
携带户籍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持有调档函,与档案所在单位(如学校)办理调档事宜。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
档案存放机构可能提供线上调档服务,可以登录相关自助经办平台或通过相关公众号或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和操作。
档案在个人手中超过2年可能变成“死档”,需要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激活手续。
留学服务中心提供存档服务,留学生可以将毕业学校的档案转移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档案挂靠办理所需材料包括调档函原件(须加盖公章或人事章)等。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档案所在地选择合适的转移方式,并确保所有步骤和材料准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