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雇主需要向日本入国管理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如雇佣合同书、聘请书、聘请年限证明、聘请条件及待遇等。
日本雇主需出具担保书,证明其财政状况、纳税记录、单位创建和发展情况,以及被雇佣人的详细履历和社会关系。
日本入国管理局核准后,会发给《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持有《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及护照、户口本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向日本驻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入境签证。
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条件通知书、外国人雇用理由书、雇用契约书、雇用内定通知书、公司的履历事项证明书等。
如未毕业,需提供毕业预订书;若为交换生,需提供毕业证的公证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在留资格证明书复印件、就学生状况调查票、入学许可书复印件等。
部分情况下,签证费用需在递交申请时缴纳。
提交申请后,需等待入管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可以领取工作签证。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专业的移民律师或日本入国管理局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