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兰大学鼓励学生在出现学术争议时,及时非正式地解决问题。具体而言,你可以在遇到学术问题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非正式解决或申诉:
1、非正式程序
如果你对课程讲授或论文评估有任何疑问,应向相关讲师或导师或相应的本科生或研究生coordinator提出。对于不涉及课程讲授或评估的问题,你应直接向相关人员提出。
2、正式程序
• 如果问题未能在非正式层面得到圆满解决,或者你认为非正式解决方式不合适,你可以向教务主任提出。
• 你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教务主任提出。此时,申诉一经提出,不得在处理程序中扩大或延伸。
• 教务主任(或指定人员)将任命一名与争议无关或没有牵连的独立调查人员进行调查。教务主任(或被指定人员)将向独立调查人员提交所有文件的副本。
• 调查人员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并向教务主任或指定人员提交书面报告。
• 收到书面报告后,教务主任(或指定人员)将向你提供一份报告副本,然后决定:(1)该申诉不成立并予以驳回;(2)与相关人员和/或你会面,努力解决该申诉;(3)将该事项提交院长。如果教务主任决定采用前两种方案之一,则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决定的依据告知你。
• 预计绝大多数学生申诉都将在此阶段得到解决。
3、进一步申诉
• 如果教务主任驳回了你的投诉,而你对此不满,你可以向教务主任提出重新审议。
• 如果由教务主任或你将问题提交给院长,案件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审议并做出最终裁决。
• 如果申诉没有合理依据,院长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其判断申诉无理的原因。
• 但是,如果院长认为你的申诉有合理依据,则院长应与相关人员和/或你一起会面,努力解决你的争议。
• 你可以要求对院长的决定进行复审,但只能以大学程序未得到正确遵循为由,或者你认为院长的决定明显与证据不符或没有证据支持。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教务长复审院长的决定。教务长对此类请求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以上就是奥克兰大学申诉的整体流程,你可以按照上述流程进行申诉之前的准备工作。如果你需要更有针对性的申诉辅导,直接联系我们即可获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