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公派留学生学成后需要回国服务至少两年,否则需要按照以下规定支付违约金:
如果构成 全部违约,即未履行任何回国服务义务,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 30%的违约金。
如果构成 部分违约,即未履行部分回国服务义务,应赔偿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并支付全部留学基金资助费用 20%的违约金。
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留学人员所获得的全部资助费用金额以及违约的具体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是为了确保公派留学生能够履行其回国服务的义务,并保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