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于留学生涉及吸毒和贩毒的判刑情况如下:
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单纯吸毒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会受到行政处罚,如拘留、罚款和强制戒毒等。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法律的修订和变更而更新。如果你需要最新的法律信息,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查阅最新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