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于出国留学人员提供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博士(不超过40岁)一次性生活补贴8万元;
硕士(不超过35岁)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不超过30周岁)一次性生活补贴3万元;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一次性生活补贴1万元。
高层次留学人员在厦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可领取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最长5年。
在厦创业、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落户厦门;
取得外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为其未取得相应身份的家庭成员申请落户。
高层次留学人员的子女在厦门入学、入园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待遇;
在中小学或幼儿园可择校(园)就读,免交择校(园)费用;
参加高中阶段入学考试可参照归侨子女享受照顾分待遇。
生活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名高层次留学人才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首次计发时间之日起5年,期满自行终止。对于非全职在厦门工作的高层次留学人员,每年在厦工作应当不少于6个月,五年内按实际在厦工作月份发放。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