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华留学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来华留学生应持普通护照。
持外交、公务、特别(或官员)护照的留学生,需放弃相关特权,并向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本科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的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学习年限4至6年。
硕士研究生:通过中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或应届本科毕业成绩优秀者,学习年限2至3年。
博士研究生:两名副教授以上导师推荐,年龄在40岁以下,学习年限2至3年。
普通进修生:具有大学2年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进修年限1至2年。
高级进修生:大学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或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年龄在45岁以下,进修年限1年。
由中国驻外使(领)馆与驻在国有关部门商谈,或由中国教育部与有关国家驻华外交、代表机构洽商。
提供健康证明、学历证件和成绩单的公证译文等。
中文授课学科专业:HSK4级或以上。
英文授课学科专业:官方语言为英语,雅思5.5分或托福80分以上,或全英文教学学历。
必须具备充分保障在华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经济能力。
身体健康,无严重慢性疾病、传染病及严重生理缺陷和不良行为嗜好。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学生,须持有有效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以上,并在最近4年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和工作人员,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规定整理而来,具体细节可能因学校或专业而异,建议直接咨询目标学校或相关教育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