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厂和西厂是中国历史上明朝时期设立的特务机构。它们的主要职能是监视、逮捕和处罚政治上的异己分子,以及打击民间反抗势力。这两个机构由皇帝直接指挥,拥有广泛的权力,可以随意抓捕、审讯、处死甚至灭门。
东厂:正式名称为东缉事厂,由明成祖朱棣在永乐十八年(1420年)设立,由亲信宦官担任首领。起初只负责侦缉和抓捕,没有审讯犯人的权力,但后期也拥有了自己的监狱,可以对官员乃至百姓进行抓捕和审问。
西厂:正式名称为西缉事厂,由明宪宗在成化十三年(1477年)增设,用以加强特务统治。西厂的权力超过东厂,活动范围遍及各地,后因遭到反对,存在时间较短,最终被迫撤销。
这两个机构在明朝时期对政治和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是明朝政治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