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没有留学证明,您仍然可以回国,并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公证后的回国机票复印件或居住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您目前的居住地址)。
公证后的护照签证复印件。
公证后的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如果您尚未办理报到登记,请在邮寄材料时附上《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
您可以通过国外学校的同学或朋友帮您把材料寄到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
请注意,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通常需要在学生完成学业后回国一年之内办理。
对于特殊情况,比如已经回国三年,您也可以尝试联系使领馆了解是否可以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