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享受相关待遇:
1. 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正规大学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2. 在国内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
3. 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4. 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5. 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6. 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7.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8. 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9. 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此外,留学生回国后可能享受的待遇包括落户政策、创业补贴、税收优惠等。例如,在北京和上海等一线城市,留学生可能有机会申请落户,并享受创业资助、子女入学优惠等。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