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办理离婚手续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文件。
离婚协议书应包含自愿离婚的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结果。
办理过程中需经过冷静期,之后领取离婚证。
如果双方在国外,不能亲自回国办理,可以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需提供结婚证、身份证、起诉状等文件。
代理人需向原结婚登记机关或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委托书和意见书需要经过居住国公证机关的公证,以及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进行审理。
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并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确实无法回国,可以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办理,并提交书面意见。
委托书和意见书需要经过公证和认证。
如果双方在国外,且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争议,可以回国办理离婚手续。
如有争议,则需要回国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依据,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