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通常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出具。以下是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对于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
留学期间的学习或研究经历证明(如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报到登记表打印件(通常需要登录教育组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打印);
2寸照片(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
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复印件(已回国人员可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
访问中国驻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教育处的官方网站,进行留学生报道登记。
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并提交申请。
提交申请后,等待使领馆教育处审核材料。
审核通过后,领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请注意,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外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方面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