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保留党籍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国(境)的事由、去向、保留期限等。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入学通知书、聘用合同、护照、签证等复印件。
党支部初审后,填写《共产党员因私出国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
报所在党委(含被授权可批准接收新党员的党总支)审批。
由所在党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自费留学、自费学外语、伴读或劳务输出者,保留期限通常等同于入学通知书或聘用合同上注明的期限。
在国外要热爱祖国,关心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保守党和国家机密。
不得以党员身份参加任何活动,并应按期返回。
通过书信等方式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返回后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情况。
暂停交纳党费,返回后按规定补交。
保留党籍期满或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时,应提前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经批准后方可续假。
返回后3个月内提出恢复组织生活的申请,并填写相关审批表,报上级党委批准。
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未返回的党员,一般停止党籍。
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相关规定作出。
请注意,这些规定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具体情况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党组织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