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药物处方应当遵循以下规范:
记载患者的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使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处方结构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
前记包含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正文以Rp或R或中文“取”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无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药品剂量与数量应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
药物用量单位应按照药典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药物总量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质确定。
对于特殊用药,如麻醉药品、急诊用药等,处方用纸颜色和格式有特别规定。
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
药物名称应使用正规名称,避免使用缩写。
药物调剂时应注意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分别开具处方。
每种药物应另起一行,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中药饮片处方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
请确保遵循以上规范,以便正确开具留学药物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