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档案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高中以上学籍证明及成绩单原件。
高等教育学籍证明可在“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书,或高等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存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护照个人信息页(即有照片页)的复印件。
前往留学所在国有效期内的学生签证页复印件。
国(境)外院校录取通知书(OFFER)复印件。
若已在国外就读者,可能还需提交国(境)外院校“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人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有关材料。
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
申请人提档案到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与申请人签署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
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存放在户籍地人才市场。
暂存学校。
档案不能个人保管或私自拆封损毁。
部分学校可能提供一定年限的免费档案保管服务。
档案保管期限结束后,若无接收单位,档案可能会被打回原籍。
以上流程可能因具体情况和时间变化有所调整,建议直接咨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相关档案管理服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