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青岛落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在国(境)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连续一年以上,并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或者在国内已具有博士学位,出国做博士后研究、进修连续一年以上者。
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内单位接收函。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房屋产权证(居住证明)。
其他材料:结婚证、子女随迁证明等。
联系好国内工作单位,准备上述材料,申请办理就业和落户手续。
办理学历认证,并确认工作单位。
登录“中国留学网”-“派遣落户”栏填写个人信息并准备申报材料。
办理“派遣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
到青岛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入户通知单”。
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到落户派出所办理落户及新身份证。
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的有效期为40天,需及时办理后续程序。
稳定居住落户(租房落户)政策允许在城镇租赁房屋居住并办理租赁合同备案和居住登记的人员申请落户。
请根据最新的政策和个人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流程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