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定居的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需要持有拟前往国家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
或者有拟定居地的亲友同意您去定居的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拟前往国政府主管机关或驻华使领馆的定居许可证明,或拟定居地亲友的定居证明;
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工作证、学生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并可能需要取得前往国的签证或其他入境许可证明。
由因私出国(境)受理科或部分区、县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受理申请;
初审合格后,将申请材料移送出入境管理处有关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办理护照时,公安机关可能会附发“B”字头的出境登记卡;
持照人必须在办妥前往国定居签证并注销本市户口后,才能换发“A”字头的出境登记卡,并以此出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