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留学认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
若成绩单上有转学分、豁免学分的记录,需提供这部分成绩对应的原始成绩单及所获的证书。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中文翻译件原件。
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申请者留学期间护照已超出有效期限,还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内的护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
其他材料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
签证记录和出入境记录。
预科证明或学士学位课程入学合同(在俄语国家获得学士学位者)。
研究证明信(如研究方式学习获得的学位证书)。
I-20表格或DS-2019表格(持F-1签证或J-1签证者)。
学习许可(在加拿大学习者)。
外交部认证(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
-居留卡或相关证明(在欧洲部分国家)。
双联课程成绩单(马来西亚双联课程申请者)。
语言预科证明和国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古巴政府单方奖学金项目毕业生)。
实习证明或实习合同(在国内完成实习活动者)。
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理递交申请时)。
请确保所有材料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并按照要求提供。部分材料可能需要根据个人情况和申请国家进行额外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