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对教育部的留学认证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
以下是申请复议的基本步骤和要求:
将复议申请表上个人信息部分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例如:hxfw@cscse.edu.cn)。
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生日+复议申请表”。
邮件内容需包含复议申请表上的个人信息部分,并复制到邮件正文中,请勿发送附件。
相关补充说明材料(递交复印件即可)。
所有材料需以PDF文件形式提交,文件大小不超过1M。
个人邮寄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F-15,邮政编码:100080。
通过外地验证机构代理邮寄递交。
通过传真递交申请。
对同一认证结果可免费申请复议一次。
如果复议不成功,且申请材料内容有实质性重大变化,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并支付认证服务费。
复议结果将会通知申请人。
如果复议不成功,留学生还可以按正常的国外学历认证申请程序再次提出认证申请。
请确保按照上述步骤和要求准备和提交复议材料,以便顺利进行复议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