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英国皇家农学院的学生如果认为自己有理由对项目委员会的决定提出申诉,可以在最终批准结果公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学术申诉。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连同支持证据,并提交给登记处。下面是英国皇家农学院挂科申诉的最新要求。
一、申诉理由
申诉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多项理由,才会被考虑:
1、评估过程中或项目委员会本身存在违规行为,其性质足以使人合理怀疑,如果没有存在这些行为,项目委员会是否会得出同样的结论。
2、有影响学生表现的情况,项目委员会在做出决定之前,学生出于正当理由不能透露该情况。
3、存在一位或多为教学人员对学生有偏见或在其判断中有不合理的成见。
对教学人员或项目委员会在评估个人作品的优点或根据成绩和与学生表现有关的其他信息作出任何晋升或奖励决定时的学术判断不满,本身不能构成申诉的理由。
二、申诉程序
评估期过后,当申诉的截止日期到来时,学术注册主任应咨询学术质量和标准委员会(AQSC)主席,共同决定申诉的理由是否符合规定。如果双方共同确定申诉不符合这些理由,申诉将被驳回。如校方认为有关申诉符合申诉理由的标准,则会成立学术申诉委员会审议有关申诉。学术申诉委员会由学术注册主任、AQSC主席、助理注册主任(质量、评估和伙伴关系)和教务处成员组成。
学术申诉委员会须在提交申诉截止日期后十个工作天日开会,亲自听取学生的意见。任何出席的支持者都不允许代表学生发言,除非这与案件有关。申诉委员会可邀请其他人士提供与申诉有关的口头或书面资料。
如委员会裁定申诉得到维持,则应采用下列补救办法之一:
1、允许学生重新提交受影响的评估;
2、取消受影响评估分数的任何惩罚;
3、安排一名独立的教学人员对受影响的评估进行评分;
4、委员会认为满意的任何其他解决办法。
所有与学术申诉委员会有关的材料,例如会议记录、申诉文件或提交给学术申诉委员会的支持证据,均会保密。以上就是英国皇家农学院挂科申诉的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