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证明的开具流程和要求如下:
2. 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 学习成绩单原件。
4.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
5. 同意大使馆或总领馆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6.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7.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I-94卡复印件、签证表复印件等。
2. 在完成学业后,登录同一网站,在线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3. 准备上述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
4. 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通常情况下,教育处会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5. 审核通过后,根据要求领取留学回国证明。
对于毕业超过两年的留学生,可能无法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可持留学回国证明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超过期限可能需要重新办理。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参照上述流程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使领馆的具体指引进行操作。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您所在国家的中国大使馆或总领馆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