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出国劳务中介公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在核名系统上提交3-5个公司名称,并选择行业类型。
核名通过后,获取核名回执书。
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名称5个以上。
公司章程。
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文件及委派、选举或聘用证明。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住所证明。
其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相关文件。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工商局提交申请。
工商局审核无误后,发放营业执照。
可以选择网上下单或前往刻章店刻制公司公章、法人章等。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章和刻章备案表以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开设基本户。
在电子税务局登记新企业信息,核定税种,开通社保和申请增值税发票等。
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
根据业务需要,可能还需办理其他相关许可证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
请注意,以上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工商局或专业服务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