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税收体系相当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联邦货物和服务税 (GST)
税率:全国统一的税率为5%。
征收对象:适用于加拿大境内制造的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省级销售税 (PST/RST/QST)
PST:各省征收的销售税,税率因省份而异。
RST:马尼托巴地区征收的销售税。
QST:魁北克省征收的销售税。
统一销售税 (HST)
合并了GST和PST,由联邦税局统一征收。
适用于五个既收取GST又收取PST的省份。
个人所得税
税率根据收入的不同而变化,从15%至33%不等。
企业所得税
对企业、公司和信托的收入征收,税率因公司规模和收入而异。
土地转让税
在房地产买卖时需要向政府缴纳的一种税。
房地产税
各省政府对不动产税的征收有所规定,通常由市政府征收。
工资税
包括失业保险、养老金等用途的税收。
关税
对进口到加拿大的货物征收不同税率的关税。
市政税
用于市政府收垃圾、绿化、道路维修等公共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学校税
加拿大公立学校是免费的,这部分钱都是从学校税里支出的。